{{ $t('FEZ002') }} 註冊組|
一、依 據:臺北市內湖區民俗委員會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二、獎助對象:設籍「內湖區」3個月以上,家庭確實清寒之在學學子。
三、申請條件:
(第一優先)社會局列案之低收(中低)入戶:操行(綜合表現)無不良素行、學業平均成績及格即可。
(第二優先)身心障礙及清寒戶:操行(綜合表現)無不良素行、學業平均成績及格即可。
(第三優先)一般住戶:操行(綜合表現)無不良素行,學業平均成績甲等(或80分)以上。
※在學期間內若有曠課或警告以上處分者請勿薦送,一律不錄取。
申請辦法詳如附件
若由符合資格者請於9/8前至本校註冊組提出申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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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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