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訓育組|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訊息:
一、依據臺北市各級學校推展服務學習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中等學校學生積極參與服務學習,展現公民素 養、實踐人文關懷精神,特辦理旨揭評選計畫。113學年度 為強化學生的自主性與社團向心力,調整參與類別並提高 獎金 (一)個人類別:金等獎新臺幣6,000元、銀等獎新臺幣5,000 元、銅等獎 4,000元。 (二)學校社團類別:金等獎新臺幣10,000元、銀等獎新臺幣 8,000元、銅等獎6,000元。
三、本年度計畫為促進本市中等學校學生踴躍參與,納入學生 個人自主性、機動性,以及學生社團向心力等要素,將參 與類別調整為「個人類別」及「學校社團類別(包含跨校社團)」,並提高獎金額度,歡迎各校學生及社團踴躍參 與。
四、參賽方案實施期程:以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 月31日)為主要資料成果展現。
請本校有意願參與評選之學生,於114年8月22日前,洽學務處訓育組協助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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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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