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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西湖實驗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規劃114 學年度商借教師支援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業務一案

{{ $t('FEZ002') }} 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13日臺教國署高字 第1145400768A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國教署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 政府所屬公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優秀教師,支援旨揭行政業 務,相關事項如下:

 (一)教師資格: 

1、現職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不含偏遠、離 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3年以上任教年資,並具備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 業及實務經驗,具教育行政經驗者優先考量。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熟悉電腦文書軟體操作,並具公文寫作能力者。 

5、未曾受刑事、懲戒或行政處罰者。

 (二)商借期限:自114年8月1日(依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7 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 之4號)。 

(四)辦理業務: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工 作。

 (五)其他事項:依所附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若教師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7日(星期一)前,將個人履 歷表以電子郵件寄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1185@mail. k12ea.gov.tw,國教署將另行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教育組(入學及 教務行政科)商借教師簡歷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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