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教師至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工作內容 及教師資格條件,請詳參國教署原函。
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3月21日(星期五)17時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 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e-j196@mail.k12ea.gov.tw,並 於信件主旨註明「應聘國中小組行政規劃等業務商借教 師」,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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