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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西湖實驗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臺北市114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暨教育部師鐸獎初審實施計畫

{{ $t('FEZ002') }} 人事室|

1.、本市114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類別包含專任教師類( 計6類)、導師類、學校行政類及校長類,其中校長類另案 辦理,不在本次各校推薦類別之內。

2.為提供已獲優良教師未滿3年者,得參選特殊優良教師機 會,計畫第肆點新增第(二)款「申請參加第二階段評 選」條件,說明如下:

(1)曾獲頒本市優良教師但未獲選特殊優良教師者,符合本 計畫推薦標準,得於獲獎後2學年內擇1學年度參加第二 階段評選。

(2)114學年度受理112學年度、113學年度符合資格者。

(3)申請逕行參加第二階段評選人數採外加方式,不計入各校推薦總名額人數。

3.收件時間地點如下:

(1)時間: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至114年1月3日(星期 五)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前。

(2)地點: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4.各校完成送件程序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件或抽換; 逾期及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5.案內實施計畫暨相關表件請至本市特殊優良教師承辦學校 網站(https://sites.google.com/taivs.tp.edu.tw /114teacher/)下載;送件相關事宜請洽臺北市立大安高 級工業職業學校學務處訓育組長鄧宇超組長,聯絡電話: 02-2709-1630轉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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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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