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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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訂定條文全文共10點,主要係依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 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第10條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要點規定,設置任務編 組性質之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以推動本市國民小學 及國民中學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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