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文書組|
一、依臺北市政府獎勵研究報告運用資料作業要點,評獎作業相關訊息如下:
(一)本要點之獎勵對象為運用市府資料從事研究者,不限個人或團體。但不包括市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之員工(詳作業要點第3點)。
(二)本要點所稱之市府資料範圍如下:
1、市府資料開放平台之所有資料集項目。
2、市府各機關網站上所公開之資料。3、依法向本府各機關申請獲准提供之資料。
三、注意事項:
(一)本年度報名期間為113年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參獎者(含個人或團體)須將參獎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臺北市政府研考會進行報名。
(二)研究報告限於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前所發表者。
(三)評定獲獎之研究報告授權問題請詳見本要點第1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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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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