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訓育組|
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個人項目「口琴獨奏」比賽類別,限複音口琴;自選曲 得使用半音階口琴。
(二)明定比賽會場之攝錄影不得攝錄影其他參賽團隊(者) 之演出並應遵守著作權法及民法人格權(肖像權)等規 定。參賽團隊(者)錄製之演出影音資料如公開或上傳 影音平臺,應遵守前開相關法規規定,始得為之。
(三)演出中不得進出觀賽會場或於觀眾席走動。
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說明如下:
(一)團體項目分(北、中、南)區:自114年3月1日起辦 理。
(二)個人項目:自114年3月15日起辦理。
(三)本比賽決賽整體辦理時間循往例為當年度3月1日至3月31 日止(包括團體及個人項目),本學年度決賽確定日期 及賽程將於114年1月15日前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官 網。
其餘資訊請參閱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 https://web.arte.gov.tw/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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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8-14|
{{ $t('FEZ005') }}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