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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西湖實驗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依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日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12年9月12日及11月7日發布選舉公告,並訂於113年1月13日投票,請確實遵照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

{{ $t('FEZ002') }} 人事室|

一、查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又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法)第13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 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二、檢附臺北市政府人事處112年7月20日北市人考字第 1123006453號函附件「本府112年7月11日第2252次市政會議專案報告」之行政中立規範簡報(節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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