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行政院112年3月1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4444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旨揭辦法本次修正重點如下:(一)因應災害防救法第2條第1款第1目規定將「土石流災害」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配合修正相關條 文所定災害類型。
(二)為使連江縣政府之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值符合實際需求,修正第4條附表「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一覽表」,將連江縣政府(不分山區或平地)雨量警戒值,由未來24小時累積雨量預測350毫米修正為200毫米(實際觀測180毫米)。
三、另檢附旨揭辦法修正後全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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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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