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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西湖實驗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轉知本府修正「臺北市政府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以下簡稱實施計畫)第2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本府112年2月4日府授人給字第1123001006號辦理。

二、為使本府各機關辦理文康活動更趨多元及增加經費運用彈性,爰刪除實施計畫第2點慶生活動金額不得逾預算金額二分之一規定;並請自行審酌機關學校特性、業務性質、工作班別(輪班、日班等)或活動需求等,擇定與其他機關共同舉辦文康活動或自行辦理。

三、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9月22日總處給字第1040047345號函規定,各機關仍不得有未實際辦理文康活動,而逕行發放禮品、禮券或現金之情形發生。

四、檢送本府原函、「臺北市政府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第2點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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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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