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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西湖實驗國民中學

教務處公告

轉知--本市「114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書暨相關表件各1份

{{ $t('FEZ002') }} 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及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辦理。

 二、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相關資訊,均公告於本市實驗 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s://teecid.tp. edu.tw,另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請,網址: https://tpnee.tp.edu.tw。 

三、個人申請案流程說明如下:

 (一)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申請人須於114年4月30日下午4時 前,將個人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本1式1份, 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戶籍所屬學區學校 教務處。

 (二)申請人至遲於114年4月30日前上傳計畫資料完成申請作 業,各校應於受理個人申請辦理實驗計畫後,成立專案 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於114年5月1日(星期四)至 114年5月9日(星期五)期間召開會議,並於114年5月13 日(星期二)前上傳學校與申請人擬定後之實驗教育計 畫,俾利後續審議工作。

四、本局訂於114年5月至6月召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進行申請案件之審議,倘申請案進 入面審,將請申請人、學生及設籍學校出席會議。為利審 議工作順利進行,同意予學校出席人員於會議時間公假派 代。

 五、請學校協助公告申請表件。 

六、有關國中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及相關事宜, 請洽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國中階段承辦人,劉教 師,電話:02-25626550~2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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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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