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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西湖實驗國民中學

教務處公告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4學年度教學訪問教師計畫」一案

{{ $t('FEZ002') }} 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12月2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141539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偏 遠地區學校)教學交流與經驗傳承,國教署特訂定旨揭計 畫,鼓勵一般地區學校優秀正式教師,前往偏遠地區學校 從事教學訪問,以提升偏遠地區學校師資經驗傳承與教育 創新。 

三、旨揭計畫辦理期程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相關資 訊摘要說明如下(餘詳見附件):

 (一)教學訪問教師申請資格 

1、現任職於一般地區學校正式教師,且正式教學年資合 計滿6年以上,或公立國民中小學退休教師。

2、符合前述條件且具備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得提出申 請: 

(1)曾獲全國性、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民間團體 辦理課程教學相關選拔優勝或課程教學相關業務推 動績優者,例如教師教學卓越獎、SUPER/POWER教 師、特殊優良教師、閱讀磐石獎、閱讀教師與其他 課程教學競賽優勝或業務推動績優等事項。

 (2)曾擔任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或直轄 市、縣(市)國民教育輔導團成員服務年資2年以 上且有3次以上到校輔導經歷者。 

(3)具教育理念及熱忱及有具體優秀教學事蹟,並經直 轄市、縣(市)政府推薦者。

 (二)獎勵及補助 

1、教學訪問教師:補助交通費;連續服務滿2學年且經評 選績優者,得補助赴海外學校參訪;業獲1次補助赴海 外學校參訪,且再繼續服務1學年(合計連續達滿3學 年)並經評選績優者,得公假補助第2次赴海外學校參 訪,並採減半補助。

2、教學訪問教師原服務學校:補助聘任代理教師費用及 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

 四、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連可歆小姐或陳 宜楣小姐:

 (一)連絡電話:07-8060505分機24202、24204。 

(二)電子信箱:kehsin99@gmail.com,nkuht01@gmail. com。

五、檢附教學訪問教師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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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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